子公司對賭期滿就虧損,公司成失信被執(zhí)行人,華昌達遭交易所問詢
來源:金色光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19-09-17 11:58:45
華昌達智能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300278.SZ,公司簡稱:華昌達)是一家汽車及工程機械行業(yè)成套自動化生產設備的總承包商。主要產品有總裝、焊裝、涂裝、輸送等成套自動化生產線。
2019年8月30日,華昌達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上半年,華昌達實現營業(yè)收入8.17億元,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2.3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928億元同比上年同期的2368.07萬元,出現了較大虧損。
同時現金流也不容樂觀,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497.82萬元,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為-2411.91萬元,公司現金流整體呈現流出狀態(tài)。
2019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8.17億元,同比減少32.34%,主要是受汽車行業(yè)整體環(huán)境影響報告期內完工驗收項目同比減少。同時報告期內,計提預計負債2.79億元,商譽減值計提8331.06萬元,固定資產處置損失4684.07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報告期內因武漢國創(chuàng)訴訟案件及邵天裔訴訟案件判決結果為華昌達敗訴,華昌達或將被動代股東顏華償還國創(chuàng)案件及邵天裔案件的全部或者部分剩余債務,可能導致公司現有融資合作銀行及金融機構要求公司提前還款的情形,增加了公司的流動性風險。
在披露了半年報不久,華昌達就于2019年9月10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公司管理部下發(fā)的《關于對華昌達智能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報問詢函》(以下簡稱“《問詢函》”)
2019年半年報報告期內,華昌達并購標的上海德梅柯汽車裝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梅德柯)虧損5110.92萬元,同比下降376.97%,公司對其計提商譽減值準備6538.93萬元;并購標的西安龍德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龍德)虧損708.65萬元,同比下降286.35%,公司對其計提商譽減值準備1792.13萬元,該公司2016年至2018年度均完成業(yè)績承諾。但是,公司此前年度均未對收購梅德柯及西安龍德形成的商譽計提減值準備,西安龍德剛過業(yè)績承諾期,就出現了不小的虧損。
因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梅德柯的經營情況、所處行業(yè)的內外部環(huán)境變化等,說明其報告期內出現虧損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結合西安龍德的經營情況、所處行業(yè)的內外部環(huán)境變化等,說明其業(yè)績承諾期滿后業(yè)績大幅下滑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承諾期內業(yè)績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跨期確認收入情形。
同時,交易所要求華昌達補充披露商譽減值測試選取的具體參數、假設及詳細測算過程,說明本期減值準備的合理性及以前年度商譽減值準備的充分性。此外,對于2019年半年報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同比下降32.34%;扣非后凈利潤為虧損1.73億元,同比下降901.72%;工業(yè)機器人集成裝備業(yè)務毛利率為7.50%,同比下降11.58個百分點,深交所要求華昌達結合行業(yè)環(huán)境變化、公司經營情況、主要產品產銷量及價格波動情況、成本費用變動等,說明報告期內扣非后凈利潤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西安龍德是華昌達2016年初收購的一家公司,股權交易總價為人民幣9100萬元。在2016年到2018年,西安龍德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785.70萬元、980.29萬元、1151.91萬元,業(yè)績承諾完成率分別為112.24%、108.92%、104.72%,但是在2019年上半年,剛剛度過了業(yè)績承諾期的西安龍德卻出現了不小的虧損,也難免引起了監(jiān)管部門的關注。
此外,對于華昌達官司纏身的情況,監(jiān)管部門也有所關注。
問詢函中表示,報告期末,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2.27億元,較期初下降36.73%。2019年8月27日,因未執(zhí)行武漢國創(chuàng)案件判決,你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法定代表人陳澤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
因此,要求華昌達說明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法定代表人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對公司融資能力、資信狀況及日常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影響,公司是否已采取措施消除影響,如是,請說明具體措施、目前進展及預計影響消除時間。
同時要求結合公司日常運營所需資金規(guī)模、一年內的償債安排、公司目前的現金流狀況及融資能力等分析公司的償債能力,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
根據華昌達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公告顯示,華昌達于2019年8月27日經查詢獲悉公司被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及公司法人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
根據早些時候2019年7月12日華昌達披露的訴訟進展公告顯示,武漢國創(chuàng)訴稱華昌達與其簽訂了借款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華昌達從其處借款2億元,公司第一大股東顏華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責任擔保。因還款逾期,武漢國創(chuàng)向華昌達提起訴訟,要求歸還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擔訴訟費用。因遲遲沒有執(zhí)行,因此華昌達目前成為了失信被執(zhí)行人。但是對于該訴訟,華昌達卻一直喊冤。
華昌達在2019年7月12日的訴訟進展公告中表示,公司從未與武漢國創(chuàng)公司簽訂過借款合同及補充協議,從未向武漢國創(chuàng)公司借款,也從未和武漢國創(chuàng)公司有過任何借款意向。2018年12月12日,湖北兩江司法鑒定所出具四份司法鑒定意見書,依據上述司法鑒定意見書,武漢國創(chuàng)提交的借款合同及與其相關的補充協議、函件等上面加蓋的華昌達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不是華昌達公司使用的印章,即上市公司公章、法人代表印章系偽造。
但是,華昌達最終還是收到湖北省高院和武漢市中院下發(fā)的《民事判決書》及《執(zhí)行裁定書》,判決華昌達智能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湖北天乾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 1.50億元及利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