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準入管理
來源:東方今報 作者:喬民 發(fā)布時間:2020-09-14 16:28:31
原標題:我國將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準入管理
國務院日前印發(fā)《關于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決定》明確,在我國境內的非金融企業(yè)、自然人以及經認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具有規(guī)定情形的,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經批準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決定》從注冊資本,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補充資本能力,以及組織機構和風險管理、內控制度等方面對金融控股公司提出明確的準入要求。
《決定》要求,金融控股公司變更名稱、住所、注冊資本、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修改公司章程,投資控股其他金融機構,增加或者減少對所控股金融機構的出資或者持股比例導致控制權變更或者喪失,分立、合并、解散或者破產,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據新華社
(文章來源:東方今報)
相關閱讀